本人在3年前在公司上班期间,因为公司不发工资,故向公司法人借款10000,未注明还款日期,一月过后离职,离职时未结算工资给我,现公司起诉我还钱,我要怎么主张公司先给我结算工资,工资明细我没有了
2025-04-22 21:39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没有收到公司的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支付。 其次,关于诉讼的问题,建议您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例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公司坚持要您支付欠款,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聘请一名律师代表自己,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