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一份合同还有两月,第二份合同会提前一月续签,如果在这期内被发现我隐满大病,会不会被公司以第二份合同还没起动为由,合我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15 12:42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在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中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并且该情况对您的健康和工作能力造成了影响,这可能会构成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给您相应的损失。 关于第二份合同,它与第一份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取决于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通常来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第二份合同应该被视为第一份合同的有效延续。 然而,如果公司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未生效”或“不立即执行”的条件,则可能意味着第二份合同并未开始生效。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现您在第一份合同期间隐瞒了重大疾病,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请注意,这些解释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应参考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随时向我们咨询。我们乐意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