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萧山区义桥镇卡仕科电器有限公司员工,由于厂子要搬迁,就有关问题咨询下 我15年入厂,17年8月由于需做手术,请不了长假,我选择辞职,但公司领导均没签字,经理承诺两月之内回来上班算请假,我如期回来上班,从新入职,在网上查这种情况应按连续工龄算,可厂里不给我算,经理竞然说我没资格谈劳动法!还威胁我不让我上班,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的工龄该怎样算,还有当时入厂时我要求交五险,厂子拒交这点是否违被劳动法?
2025-07-01 14:10尊敬的顾客,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厂工作了大约6年零3个月。这期间,您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期,包括但不限于病假和产假等。如果您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并且如果公司不同意,则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 关于您的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公司在您离职后没有及时为您的工龄补办手续,您也可以认为自己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至于您提出的五险一金的问题,这是法律规定强制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您提到公司拒绝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这并不构成违法。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公司的行为,并要求其履行相关义务。 最后,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工厂管理层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您也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