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工伤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7天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职工认为其受伤属于工伤,并且符合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条件,则应当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