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在苏州昆山万达广场工地当保安,3月23日被工地铁门砸伤,右脚第三第四脚趾轻微骨折,在家休息两个月了,公司工资未停,但不愿给营养费,交通费和陪护误工补助,我们应该得到那些赔偿,法律程序怎么走。
2024-10-15 20: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岳父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此外,您还可以向雇主主张劳动报酬损失赔偿,即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工资差额。 至于交通费和陪护误工补助,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需要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当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请记住,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具体情况、您的岳父的工作年限、行业标准等。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