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向老板提出了辞职,然后工作还在交接中,她平常就拖欠工资,一月二十号到二月二十号,再到三月二十号的,今天四月十七号了,得知其他员工一月二十号到二月二十号的昨天已经发了就我的没发。问题一.提出辞职还未离职,就开始不发之前拖欠的工资这样合理吗?问题二.如果离职未交接清楚公司有权扣押多月工资吗?
2025-07-04 21:57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与您的上级进行沟通,并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请求您的上级提供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来处理您的离职事宜和拖欠的工资。 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如果您的上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举报。他们将调查并可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通常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律师帮助。如果情况复杂,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特别是在涉及大量资金或其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 保持冷静和专业。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和专业,确保您的言行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的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或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