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解雇我,顺丰快递员,因为我在和客户沟通过程中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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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的决定是基于您的工作表现不佳或违反了公司规定,并且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您有权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此事时存在不当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解决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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