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实习生,实习的时候找到一家单位,然后老板规定实习生前三个月上通班,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我身体受不了,上了两个月就辞职了,但是辞职过后我找老板谈工资,他以没有提前申请辞职为由,拒绝给我发工资。我想问一下,如果去劳动局投诉,会不会受理
17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相关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条件不适合自己,可以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 关于您的工资待遇问题,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和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当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离职证明、工作记录、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