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9年入伍91年复员回长沙市,93年经组织分配到湖南省直工委下属企业: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2个月后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至今,期中间从末接到过单位任何书面及口头通知。后我找回单位时才知道原房地产公司已注销而我的人事关系已于96年移至人才交流中心并帮我交付了一年左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现在我应该怎样来处理,谢谢
2024-08-26 09:34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劳动关系。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仍然属于该企业的员工或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社会保险转移。您提到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转移到了人才交流中心,并由该中心为您代缴。请确认此信息的真实性,并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支持。 核实工作经历。在重新寻找工作之前,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询问关于您的工作经历和职位变化的情况,以确保您提供的信息是准确无误的。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上述过程有疑问或担忧,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证据。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保存有关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等重要文件,以及与单位沟通的相关邮件、短信等通信记录。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做出最合适的决定。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