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不给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找理由扣工资,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吗
2025-09-25 03: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上述情况,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由其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任一情形,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赔偿。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