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险公司内勤员工,我工作了5年左右,公司搬迁我不想去新的地方,协商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2025-02-22 07:01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同时,《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公司认为您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例如旷工、迟到早退等,可能会导致您被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解约条件和流程,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期间的照片、考勤记录、绩效考核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依据。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