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一个个体单位工作19年了,也没有给交保险,16年的时候说给交保险,让自己把之前的补齐,因为金额比较大,也没有交,还让签订了协议,是自己自愿放弃交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发工资有银行卡。今年61岁了,现在不让去车间工作了,只是让打扫卫生,工资也降了,如果现在不干了,能得到补偿吗?
12天前首先,您提到的合同和协议都涉及到您的权益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关于是否能获得补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时,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并尽可能地保存与公司之间的往来邮件、短信等通讯记录,以便日后维权使用。最后,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