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伤工资支付问题,有劳动合同,在申请鉴定的过程中。我的基本工资是3千多元,现在公司在我工伤期间仅发1千多元,我觉得不合理。现在想委托广东,珠海的律师代理诉讼。
2024-06-23 15: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差额。 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如果公司仅支付1千多元,明显低于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足差额。如果公司拒绝补足,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委托律师时,建议您选择有经验、专业的律师,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推荐。同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伤认定书等,以便律师更好地为您代理诉讼。 请注意,劳动仲裁和诉讼可能会有一定的时间周期,您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同时,建议您在诉讼过程中保持与公司的沟通,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