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退休新政:我是云南楚雄大姚县的林场企业职工。现为我州国改试点林场。省林业厅要求我县2016年5月13号全面启动国改。2016年10月15号结束,经县常委会决定国改后32名在职职工界定为2016年6月30号以后的在职职工通过考试改为事业一类单位!我是1956年9月24日生。我县国改办要我在国改期间延迟退休享受国改政策。但现在面临考试我州人社局说我年龄超过60岁不得参加国改,我单位现在出通知让我写退休申请以企业单位职工退休。我个人认为:我当时是在界定期类。拖拖拉拉一年多,国改工作到现在都未完成。(我县已在3月份上报省厅应收结束)现突然让我以企业人员退休我想不通,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谢谢!
2024-11-01 05:50您的情况涉及到国家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制度的重大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作为国有企业员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首先,关于您的年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休手续,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直至符合条件为止。 其次,关于您的身份问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您的工作属于国有企业的性质,因此您的退休待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性质不符合退休条件,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 最后,关于您的工作状态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多次延期,但仍未得到明确答复。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并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也请您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相信最终会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