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德国企业上班,由于厂里前十年效益还可以最多时厂里有员工一干三百多人,由于这几年市场饱和管理不善导致一年不如一年,所以厂里就改革把厂里的员工赔钱走人再承包给私人。现在已到我这里了。我刚好也在一八年二月八号到期已满六年,以前签过一次三年的合同,如再签就签长期合同了!刚好又在农历年底前全部赔钱走人!请问我能不能拿到赔偿金的n+1模式!
2025-04-13 08:05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形之一。 N+1模式。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可以适用N+1模式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这意味着无论何时终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按照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时间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补偿标准是基于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的年限和剩余年限来确定的。因此,即使是在年底才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之前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足够的时间,仍有可能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操作。您可以先查看您与公司之前的劳动合同约定,看看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或补充条款明确提及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没有,建议您联系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诉求。 注意事项。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条等相关文件,以备后续仲裁或诉讼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您的实际合同内容以及当地法律法规来分析。如果您对具体事项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