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未上社保,从2014年2年开始在海淀区区的一家公司工作,第一年现金发,3000元;第二年转账从4000涨到5000又涨到7500,公司承诺去年做项目,项目有提成,口头说的,不兑现,想辞职,能拿到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想委托律师处理
2024-06-22 04:5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同时,由于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 至于您提到的项目提成问题,虽然公司是口头承诺,但如果有其他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能够证明公司确实有此承诺,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提成。 关于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因公司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您收集证据、计算应得的补偿金额,并代表您与公司协商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委托律师之前,您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依据和可能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