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原因两个月之前离开工作单位,离开的时候与领导说的是停薪留职,但是任何的纸质性的东西都没有签,只是口头上说按停薪留职处理,两个月之后该单位破产,原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到2018年10月,现在单位单方面解聘,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会不会获得赔偿
2025-09-30 12:21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口头约定、离职证明等。然后,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在具体的法律操作中,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步骤,具体的操作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