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两个多月后辞职,主管本来答应十号之前放人,今天要走的辞职单又不签字找经理也说要他签字,可以去仲裁吗?
2025-07-25 09: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您在两个月内提出离职并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主管和经理都未签字同意您的离职请求,这可能构成违约。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要求主管和经理对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免影响到后续的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