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0年。前七年是在公司的一线商铺卖鞋子。后三年做了总监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公司把她辞了。只补偿她做总监时候的钱。没补偿前七年在一线的钱。我想知道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是否可以合理的提起赔偿诉讼。
2025-06-02 04:28首先,您提到的公司与您的母亲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公司在解雇您的母亲时没有支付足够的补偿金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给予的额外经济补偿。 对于您的母亲的情况,如果她在过去的7年内一直在一线销售岗位上工作并得到了相应的薪酬,那么该公司不应该仅支付其作为部门经理的工资,而应该支付全部的7年的薪资。因为这符合公平的原则,也是对过去工作的认可和尊重。 因此,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诉讼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您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