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 我在这个公司干了五个月,最近公司裁人,无缘无故就想让我走,但是不明说他把我调到另一个店里想让我自己申请离职,我们之前好多同事都是这样干不下去离职了。我知道公司无故辞退人要付钱我想知道如果是这样我应该怎么保护我自己的权益。而且我来的时候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书,直到现在也没有是不是也是违法。平时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没有双倍工资什么的是不是也是违法。还有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书走的时候需要签离职报告么。我来公司时候交了3000元押金申请了一台演示机 现在要走了我把演示机还回去了公司却不能立即把我的押金还给我 我应该怎么办
2025-04-13 07:28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情况,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处理。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再次,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百percent的工资报酬。 最后,关于押金和演示机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似乎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口头承诺、聊天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