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行政单位的下属公司上了8年班。就签了两次合同现在已经一年多两年没有签合同。现在单位让我们重新和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重新上岗。在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交过失业保险。我们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我们是否可以维权。
2024-09-18 06:46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此外,如果您在工作期间一直未收到失业保险金,也有可能是由于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