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级农村信用社一名固定员工,工作33时间了,现归省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管理,因我家属在农村信用社所欠贷款未归还为由,单方面解除我同联社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2025-04-26 03: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家属确实存在未偿还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