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事业单位上单,之后办理了停薪留职,一切手续都齐全,17年后我丈夫去办退休,但是他们不给办,他们把名额给了另外一个人,现在已经过了二审,我想继续去高院上诉,现在我丈夫已经去世了,我要求他们赔偿18万。愿意支付律师费用。
2024-06-22 08:45首先,对于您丈夫的去世,我表示深切的哀悼。 关于您的情况,事业单位拒绝办理退休手续并把名额给了其他人,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或不正当行为。您已经经历了二审,如果判决结果对您不利,您有权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您可以主张由于事业单位的不当行为导致您丈夫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从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您要求的18万元赔偿,需要有合理的依据。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未能及时退休而损失的退休金、因诉讼产生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在提出赔偿要求时,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考虑到您愿意支付律师费用,建议您聘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律师将帮助您整理证据、撰写上诉状,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 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您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准备。同时,法院是否支持您的赔偿要求,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以及法院的判断。希望您能够取得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