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不满16岁在工地上干活大拇指脚趾断了现在在烟台军区医院接回去了。老板当时去医院登记的时候看我弟不满16岁就用他亲戚的名字住的医院登记。现在我弟的脚趾用钢钉接上了医生说恢复的不错。但是好了以后还得把钢钉取掉。我就想问问如果老板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2025-10-13 08:03您弟弟的情况确实需要谨慎处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您的弟弟在受伤后应该由他的法定监护人进行处理,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等事宜。 其次,关于钢钉取出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伤者应在手术后的一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钢钉,以防感染或其他并发症的发生。但如果伤者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自行拆除钢钉,或者在术后一段时间内无法完成,医生可能会建议重新植入或更换新的钢钉。 再次,如果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的弟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其受到伤害,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您弟弟的伤情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可能会影响到学习或工作能力,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您与雇主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工作环境的建立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