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饭店上班,面试时说的是长期工,但是因为家里有事只能在工作到一个半月的时候提出辞职,老板事先没有说工作未满三个月按一千八结算工资,期间也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并且要求我偿还上半个月的工资
2025-04-12 08:47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的情况符合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