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饭店上班那个饭店老板不开了还差我四千块钱工资没有拿到我打他电话他不接发信息他不回,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有在他店里上班的期间他每个月给我微信转账的工资单为证,这个工资还能不能要回来?
2025-04-12 09:4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