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九月份辞职的做了一个月到十月底。厂里同意了,但是要我把他的这活做完才可以走,我没给他做,就走了。但厂里到没给我发工资。打劳动局投诉也说在处理,可是到现在我也没拿到钱,该怎么办?是不是只有我把他的活干完了才能给我工资,那辞职一个月还有什么用
2025-03-18 23:2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工作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要求结算剩余的工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直接与雇主协商。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亲自面谈的方式与雇主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是否需要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雇主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 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建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