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工人在工地上摔下了,骨折了,发现对方有癌症,不用治疗。对方要三万元,可以不给吗?
2024-07-07 11:57工人在工地摔伤骨折属于工伤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工人在工地受伤,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至于对方提出的三万元,首先需要明确这笔钱的性质。如果这笔钱是作为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合理的赔偿,雇主应当支付。但如果这笔钱与工伤事故无关,或者数额不合理,雇主可以拒绝支付,并要求对方提供合理的赔偿依据。 另外,对方患有癌症的情况,虽然可能影响其工作能力和收入,但这并不是雇主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理由。雇主应根据工人的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总之,雇主在处理工伤事故时,应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