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解雇一名已经在本公司工作四年九个月的员工,且打算当天辞退让其当天离开,这样的话请问需要怎么赔偿?是否五个月工资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这个员工不满意赔偿,是否有资格要求更多赔偿?如果其诉求到劳动部门,我们是否会有麻烦?我们有该员工工作不尽责的相关证据邮件,但是否能作为辞退原因不作更多赔偿的理由?
7小时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在本案例中,公司计划在当天直接辞退员工,并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因此存在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公司决定当天辞退员工,可能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还应该按照规定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至于员工提出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满足,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工作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条件,那么可能会被解雇。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更多的赔偿,例如要求公司承担因解雇造成的损失等。 对于员工提出的申诉,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