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厦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签的是厦门,实际其实在龙门分店上班,现在龙岩分店要关闭,我也还在产假期间,公司和我协商要么掉回总部上班要么签解约协议,说产假社医保还继续交,但不存在产假工资,哪些是我合理的权益
2025-04-18 19:2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合同条款审查。首先,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与您有关的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确保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可能的话,尝试通过内部沟通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在讨论中强调您目前处于产假期间,且在厦门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水平,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产假工资。 劳动法规咨询。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专家,以获取关于您情况的具体指导和建议。 法律途径。如果内部协商无法解决,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争议提交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 保留证据。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存好与公司之间的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便于将来需要时提供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强烈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因未妥善处理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职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