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了一个60多岁的人,干活才几天,自己从车上掉下来了,当时送到医院看病了,支付了医药费。现在过去半年了,瘫痪了定二级伤残,告到法院要赔偿60万,我应该负责吗?怎样应诉,谢谢!
2024-10-13 23:18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应当对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的伤害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雇主,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没有提到您是直接导致雇员受伤的原因或责任。如果您的行为与雇员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您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且没有过错,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对于残疾等级的认定,通常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医疗专家对雇员的伤情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对诉讼,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