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月26日提的离职,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只交接了五天的工作之后就走了,二月份工资一分没发。公司的理由是我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是当时经理跟我说你把工作交接给李某某,而且交接完经理也确认我交接完了。PS:二月份我还在试用期。我想求助下,转正离职需要一个月,试用期也需要一个月吗?还有我的工资公司就这么扣了我该怎么办?
2025-06-04 19:48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情况,即未完整地完成您的工作交接。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提前通知公司终止合同,并在离开前将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交给接替者。如果未能这样做,则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通常而言,在某些情况下(如与您类似的特殊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延长试用期,但必须提供适当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请求。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延长试用期,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司能够做出决定。 至于工资拖欠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与公司直接沟通。尝试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何时能收到剩余的工资。 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如果与公司直接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他们可能会介入调查并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外部援助。如果情况较为严重,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例如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 请记住,保持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这些记录可以帮助您证明自己的立场和主张。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