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唯品会上了半年班,有一次我闺女感冒发高烧天天去医院输液,我妈给我打电话说我闺女住院了赶紧回家,我就跟领导请假说我闺女住院了,到了医院我一看我闺女没住院,领导跟我要住院证明,我就说我闺女没有住院,他就说我不诚信让我签五百块钱罚单,那天我正好也感冒发高烧了,医院大夫让我休息三天,我跟领导请假,领导不批,说也要罚我,我说我不认,罚单不签,领导说不签罚单就直接把你开除,我一气之下就把唯品会给告了,我要求唯品会赔偿我一万块钱损失费,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2025-06-04 19: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首先,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医疗假或病假,并且在生病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其次,关于请假的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和医生的诊断书等文件才能获得批准休假。如果公司认为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您的实际病情,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能会对您的请求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胜诉判决,那么您可以按照判决结果要求唯品会赔偿您的一万块钱损失费。但是请注意,赔偿金额应以最终生效的裁决为准,因为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不同的标准或条件。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唯品会进行协商,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