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实习期的大学生,找到一个幼儿园,在幼儿园不是很愉快,干了将近两个月,没发过工资,提出辞职,院长说不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不让走,要马上走的话一分钱拿不到,请问这样合法吗,?还拿出劳动法吓唬我,说劳动法规定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要不然也是拿不到工资的,请帮忙解决一下吧!
23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并且如果确实需要离开,也应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延迟支付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你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作为实习生,你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