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0多年,工作一直在外地,公司一直没有调我回贵州,2016年12月底我提出辞职,交了辞职报告给公司,公司口头批准我离职,在2017年2月15日又重新入职该公司贵阳分店,现在公司领导变动,口头要把我开除,我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地咨询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2024-09-23 05:1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您的离职事宜。在您提出辞职并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应当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按期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未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让您再次入职是违法行为,您还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请记得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辞职报告、工资条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进行分析和建议。 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