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只给临时工加工资,而不给正式员工加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己签无固定期合同,想辞职并索要经济补偿,可行吗?
2025-07-02 04:5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标准,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因此,无论是否为正式员工,都应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 对于您的情况,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5年,并且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是在非试用期内提出的,可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外,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社会保险等其他相关费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