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名女大学生在宾馆兼职这周夜班,提前一个月给老板说了24号辞职(昨晚一名宾馆男客人喝了酒一直对我进行两个多小时的骚扰,以我工作名义喊我去他房间等对我进行纠缠等,没有办法给老板打电话,老板却叫我不忙报警,有事再找他联系,凌晨一点多我睡觉的时候那个男客人又来砸我值班室门开我窗子还带点恐吓成分,我只能给老板再次打了电话,老板还是先叫我不忙报警,最后实在不行,我才报警警察来处理了,因为这个老板说我打扰了他休息,现在要辞退我)请问老板侵犯了我的权益了吗,我可以跟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举报他们吗?我和老板没签劳动合同,老板给我说提前半个月找他辞职,我猜老板可能现在招到人了
2025-10-22 00:19首先,您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保护的规定。根据该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不得非法解雇员工。因此,您有权要求解除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调查您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细节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请记住,任何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问题都应当谨慎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