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工作时间8小时,后每天都多出两小时,甲不负加班费。现,在合同期内,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因和乙达不成改变合同内容的转移合同,将管理权授予第三方,第三方要求乙方每天工作10小时,不按合同来。请问乙方怎么处理
2025-10-22 01:0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即每日8小时)。然而,由于工作量增加导致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因此存在加班的问题。 关于加班费的支付,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具体比例由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如果甲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即第三方要求乙方每天工作10小时,且不遵守原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条款,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通知。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并说明不再履行合同的原因。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有明确的解除条件或期限,则乙方有权提前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为合同变更导致乙方的损失,例如工作时间延长带来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总之,无论何种情况,乙方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建议乙方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