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公司主管临时通知加班,在上班路上经过工作区域,骑电瓶前轮碾压到一个石子摔倒,导致脸部,腿部,视神经损伤视力0.5看东西模糊不清楚,医生说有可能残疾,公司说不是工伤,我该怎样维权,
2025-02-27 23:49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下班途中遭遇事故,且事故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因此可能构成工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认定为工伤,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赔偿。具体能否获得赔偿,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事故的具体原因、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否合法等。 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或证人证言。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 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班记录或考勤表。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例如保险单、工资条等。 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并寻求相关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