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前几个月工资共计6609.52元,每次承诺的月底结清却一直找借口拖延,现在老板让我买办公用品给我转了5400元,我想用这笔钱抵工资,这样合适吗?
2025-12-10 15: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所欠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笔5400元是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而转给您的款项,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发票或收据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这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该主张,那么这笔款项可能不是用来抵扣工资的。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