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餐厅工作的服务员,来这家餐厅工作三个月,现在想辞职,但是店里经理不批我的辞职。就是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辞职她也不批。她以店里缺人为由,不放我们走。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2025-03-20 15:05您好!首先,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合同条款的遵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可能构成违约。同时,如果员工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流程,尊重公司的规定,并与公司协商解决。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措施。 与店长沟通。直接向店长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提出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的要求,明确说明理由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店长不同意您的辞职请求,您可以要求店长提供合理的解释或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调查并记录相关证据。如果您认为店长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录音、照片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顺利离开该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