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了,在治疗当中,腿粉碎性骨折,单位出了医疗费,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按天给的,一天120元,才来单位不到一个月,单位在寒亭区。
2024-07-09 00:21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与单位之间依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单位有责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可能的伤残赔偿等。 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以便确定工伤事实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配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一般按照您受伤前的工资水平支付。此外,如果因工伤导致您不能继续工作,单位还应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最后,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责任或赔偿不足,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保留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