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三个月,突然叫我离辞,现在我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我证明我是该单位员工,我没有离职证明,我只有工资单,也没签定合同。
回答数:590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您没有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您可以提供您的工资单作为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同时,您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方出具离职证明或者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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