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安徽在天津静海打工者,第一个老板不干了。转给第二个老板,我没有和第一个老板解除合同,帮第二个老板干了二个月,没和他签订合同,第二个老板也不干了,可不给我工资,我怎么能要回工资,
2025-02-18 16:40尊敬的读者,您的问题涉及劳动纠纷,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期支付报酬。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您可以首先尝试与雇主沟通解决争议。 如果您已经尝试过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