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纸厂上班,因合同没到期按厂规提前一月书面辞工,但我有急事需要马上辞工回家,公司就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合理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是否扣罚您的工资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得无故扣除员工工资,除非是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有其他法定理由。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并且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那么公司应该退还您已经支付但尚未发放的工资部分。 建议您直接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