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方协议,实习期结束,我想要另谋高就,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3000元。三方协议有一条:毕业生除因自身不可抗拒因素外,未按时到公司参加实习或毕业未按时报道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元。我觉得这不合理。
2024-11-03 01:18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因此,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该明确说明公司的职责范围、工作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等信息,以便双方都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如果公司单方面提出违约金的要求,建议您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