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先生在一起两年了,没领结婚证,都是离异,而且先生儿子(28岁)还没结婚,原因是他净身出户,他家口头协议孩子不用他负责,现在我退休了想首付六万多元买个二手房,我还贷款,但日常生活中他的工资给我用点,假如将来分手,他和他儿子有资格跟我要权益吗?通俗点就是他儿子可以以我还贷款的钱里面有他父亲的钱而要权益吗?谢谢
2025-06-13 05:33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先生之间的关系存在法律上的争议。由于您没有正式登记婚姻,这意味着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关于您想要购买的二手房以及贷款情况,如果您是通过自己的名义进行购买,并且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些款项。然而,如果这部分款项是作为对您的赠与或者用于家庭共同开销,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接受这一赠与或如何处理这笔钱。 至于你提到的“还贷款”问题,虽然您可以通过贷款来购买房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使用贷款资金。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还款,不得擅自挪用贷款资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确保自己已经清偿了所有的债务,并且没有任何未偿还的贷款余额。 最后,无论您选择何种方式处理这些问题,都应该事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要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