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装饰公司项目经理,某一工程公司承接后同我签订考核协议,考核利润指标原定为32点,超额按3:7比例给于奖励及惩罚,结算后公司单方面增加指标点数,按38个点进行考核,然后超出部分按3:7比例进行奖励,请问这样是否有诉权
28天前您与某工程公司的合同中关于利润指标的约定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且该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在本案例中,工程公司在原本确定的利润指标基础上增加了指标点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超出部分按3:7的比例进行奖励的要求。如果您认为这种做法不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