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是在一家私营店里做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全是口头阐述。今天我说要离职,老板说要扣掉我三个月工资,也就是要还4500元给他。这合法吗?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您在该私营店中工作,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