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家政公司上班,任职1年3个月,2017年2月份入职,4月30日接到公司电话告知我需要轮岗至家政员工作,无保底,无结束期限,我说我不轮,领导说不轮就得交接,让我走的,我说这属于被辞退,不轮可以有多种解决办法不是说不服从安排就得走的,他说我只要交接完成工作当下就给我发工资的。可5月2日交接完成没办法的原因变成晚上发,晚上的时候结果出尔反尔变成没有写离职申请不给发,啥时候写了啥时候发,我就手写了被辞退,结果更是不给发,领导也不接电话微信不做回复,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29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一家家政公司担任员工,并且在2017年2月被通知需要轮岗到家政员的工作岗位。然而,该公司的做法让您感到不满和困惑,因为您认为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所有与工作有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短信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情况。 尽快收集关于公司行为的所有证据,如合同、公司文件、工作记录等,以便于将来可能的诉讼或仲裁。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工会组织或其他法律援助机构,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如果您的工作已经被解雇,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金和其他补偿,具体金额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请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最终的结果。 祝好, [您的名字]